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落實優質優價政策的通知 |
魯建建管字〔2019〕16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 為認真貫徹《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的十六條意見》(魯政辦字〔2019〕53號),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落實“優質優價”政策,鼓勵工程建設各方創建優質工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優質工程分類 本通知所稱的優質工程,包括國家級優質工程、省級優質工程和市級優質工程三類。 (一)國家級優質工程包括中國建筑工程魯班獎、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獎、國家優質工程獎等。 (二)省級優質工程包括山東省建筑工程質量泰山杯、山東省建筑工程優質結構獎、山東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 (三)市級優質工程是指由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確認的優質工程獎。 二、取費標準 按照魯政辦字〔2019〕53號文件規定,將優質優價費用列入《山東省建設工程概算費用編制規定》(2018版)、《山東省建設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及計算規則》(2016版)和《山東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及計算規則》(2018版)的規費中,根據相應級別的優質工程,以規費前造價為基數乘以下列費率標準計算: 獎項級別《山東省建設工程概算費用編制規定》(2018版)備注一般計稅法國家級優質工程1.76%對應工程總價的1.5%省級優質工程1.16%對應工程總價的1.0%市級優質工程0.93%對應工程總價的0.8%
獎項級別《山東省建設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及計算規則》(2016版)《山東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及計算規則》(2018版)備注一般計稅法簡易計稅法國家級優質工程1.76%1.66%對應工程總價的1.5%省級優質工程1.16%1.10%對應工程總價的1.0%市級優質工程0.93%0.88%對應工程總價的0.8% 獲得多個獎項時,按可計列的最高等次計算,不重復計列。 三、費用計取 (一)優質優價費用作為不可競爭費用,用于創建優質工程,并列入合同約定條款。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應按招標文件提出的創建目標計列優質優價費用。依法不須招標的工程,應按發承包合同約定的創建目標計列。 (二)建設工程達到合同約定的創建目標時,按照達到等次計取優質優價費用;未達到合同約定的目標時,按照實際獲得等次計取;超出合同約定目標時,合同有明確約定的,根據合同約定計取,合同未明確約定的,由發承包雙方協商確定。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等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督促項目建設單位落實創優費用,確保優質優價費用按期足額結算。 (三)除優質優價費用外,工程質量安全獎懲條款由發承包雙方另行約定。 四、加強創優過程監管 鼓勵建設單位對創建優質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等各方參建主體予以激勵。要建立健全創優活動監督管理機制,嚴格創優評選條件程序,加強創優實施過程監管。擬創建省級、市級優質工程的項目,評獎實施單位應當在同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政務網站上公布創建項目基本情況、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項目經理和總監理工程師等相關信息。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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